”子宫内膜癌”(Endometrial carcinoma,EC)是常见的妇科恶性”肿瘤”,约5%的病例发生在40岁以下的生育年龄妇女。主要的治疗方法为全子宫双附件切除,或同时行腹膜后淋巴结切除。然而,随着全球妇女准备的时间越来越晚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,对于年轻内膜癌患者的治疗不仅要以减少复发、延长生存时间为目的,而且还应在保证预后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提高生存质量,保留生理功能,甚或保留生育功能。
一般来讲,子宫内膜癌是发生于子宫内膜的恶性肿瘤,但是随着病情的进展,肿瘤会逐渐侵及肌层,那时可能转移即将开始了!所以,对于子宫内膜癌的患者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保留生育功能的!
保留子宫的前提是子宫内膜癌病理检查一定是高分化,并且没有任何肌层浸润的证据,同时一定是年轻的未生育并且愿意密切随访进行观察的患者。
通常对于这些打算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,通常采用下面的策略:
1、首先给予大剂量的孕激素治疗,治疗的剂量相当于避孕剂量的100倍以上,治疗后三个月应该行子宫内膜活检,如果病理结果证实病变有好转,应该再用三个月,随后予以助孕;
2、如果治疗后三个月病理结果提示病变没有变化,将再用三个月,再行内膜活检,那时若病理提示有好转,可以继续应用孕激素三个月,随后再行病理检查,若病理结果没有发现子宫内膜转化成正常的,则应该立即放弃保留生育功能;若病理内膜已经转化成正常的子宫内膜,开始助孕。
3、如果治疗后三个月,病情有进展,放弃保留生育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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